我单位公共服务清单2021年度集中调整情况已按程序公示并经市政府审定,现将《宣城市妇联公共服务清单》予以公布,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附件:宣城市妇联公共服务清单
宣城市妇联
2021年5月27日
附件5 | ||||
市级部门调整后公共服务清单 | ||||
填报单位:(公章)市妇联 | 填报时间:2021年5月27 日 | |||
序号 | 事项名称 | 办 理 依 据 | 实施机构 | 备注 |
1 | 组织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重视和加强妇女权益的保障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妇女权益的保障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妇女权益的保障工作。 2.常态化工作。自2000年开始,全国妇联与司法部等部门每年联合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时间为“三八”妇女节前后一周,要求各级妇联上下联动开展,成为妇女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维权工作的知名品牌和成功模式。 |
市妇联权益发展部 | |
2 | 12338妇女维权热线 | 《关于转发<安徽省妇联12338热线“两查一通报”制度>的通知》规定:12338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是由全国妇联设立的全国统一号码,是妇联组织了解妇女诉求、提供在线咨询、开展维权服务的有效方式,是基层妇联组织开展维权服务工作的重要载体。各级妇联要充分认识做好12338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妇联主要领导要负总责,明确分管领导主抓和职能部门具体抓的责任,切实把这项工作抓在手上、抓紧抓好,努力为党和政府分忧、为妇女群众解难。 | 市妇联权益发展部 | |
3 | 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表彰 | 《安徽省三八红旗手标兵、安徽省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表彰工作暂行办法》全文 | 市妇联组宣部 | |
注:1.“事项名称”应填写规范、完整。 2.“办理依据”应规范填写依据名称、条款及具体内容;涉及依据颁布、修改、废止的,要注明实施、修改、废止的文号及时间。 3.“实施机构”应明确到具体科室或事业单位。 4.对列入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中的事项,在备注栏注明“政务服务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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