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届全国五好家庭暨家庭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安徽省五好家庭暨家庭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2022年全国最美家庭和安徽省最美家庭评选工作,经各单位推荐、相关部门审定,确定拟推荐名单。自即日起开始公示,公示期为3天(2022年2月24日—2022年2月26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推荐对象有异议,可通过电话、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市妇联组宣部反映。
联系电话:0563-3021719
宣城市妇女联合会 202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