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省妇联《关于开展全省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皖妇〔2023〕16号)文件精神和要求,市妇联严格按照评选的范围、条件和程序,经过自下而上、逐级推选,严格审核,层层把关,并报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初审,推荐旌德县妇联等2个单位为安徽省妇联系统先进集体,蒋艳等4名同志为先进个人,现将推荐对象名单公示如下,接受群众监督。
公示时间:2023年7月18日-7月24日。
公示期间,广大群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
公示受理地点:宣城市鳌峰中路41号
宣城市妇女联合会
公示电话: 0563-3021719
宣城市妇女联合会
2023年7月18日
全省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
一、全省妇联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对象
1.宣城市妇联
2.旌德县妇联
二、全省妇联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
1.蒋 艳 宣州区济川街道妇联主席
2.罗婷婷 广德市妇联党组成员、挂职副主席
3.陈 燕 宁国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
4.高 晶 绩溪县妇儿工委办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