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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2019年第194号提案的答复

更新时间:2019-07-23 09:56 作者:admin 来源:未知 阅读次数:123
张青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细化<反家庭暴力法>规定的建议》(提案第194号)收悉, 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宣城市妇联紧紧围绕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这一主线,积极探索反家庭暴力社会化工作模式,以构筑反家暴维权网络为重点,以引导教育妇女提高自身维权能力为根本,建立多机构合作的家暴干预机制,促进了家庭的平安幸福、社会的和谐稳定。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联动协调机制,夯实反家暴工作基础
       近年来,市妇联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部门的密切协作,夯实了反家暴工作基础。整合法援中心、律师事务所、基层司法服务所资源和“12338”妇女维权热线,完善乡村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服务站(点)功能,常态化为广大妇女提供法律帮助和咨询。2018年3月,联合印发《宣城市反家庭暴力工作联动机制实施意见》,实现多部门共同维权的强大合力。2019年5月,联合市公安局召开宣城市家暴处置工作现场推进会,与会人员实地参观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和宣州区公安局基层派出所,听取了宣城市反家暴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共同学习了宣城市公安局处置家庭暴力警情工作规范,宣州区朱桥派出所、广德县公安局和宁国市妇联分别做交流发言,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家暴处置工作流程和标准、营造全社会共同做好反对家庭暴力工作的良好氛围奠定了基础。
       二、注重宣传教育,营造反家暴社会环境
      《反家庭暴力法》刚出台,市妇联就及时请法律工作者,按照每县市区一场的要求,开展《反家庭暴力法》的宣传和解读,并指导各地抓好法律知识的普及。同时,会同有关部门组建“宣讲团”,对妇联干部、公安干警、司法工作者、律师等,开展《反家庭暴力法》巡回培训,不断提高基层履职能力。每年利用“三八”维权月、“11.25”反家暴日、“12.4”法制宣传日等时机,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举办法律知识讲座、法律宣传咨询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在全市上下形成了浓厚的反家暴氛围。
       三、坚持多措并举,提升反家暴工作实效
      一是在全市开展“最美家庭”、“平安家庭”、“五好家庭”创建活动,组织好家庭、好家风故事宣讲,引导广大家庭懂法守法、和睦相处,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发生,以家庭的稳定和谐促进了社会的稳定和谐。二是基层妇联组织加强与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社区干部、村(居)委干部及小区保安的信息沟通,通过及时调解介入,多途径化解矛盾纠纷,避免因家庭纠纷激化引发极端案事件。三是坚持接访制度,畅通“12338”妇女维权热线平台,形成市妇女儿童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接访月工作制度。市区8个律师事务所轮流值班,事务所律师免费为受暴妇女提供法律咨询、维权服务。
       四、多部门分工合作,织密反家暴工作联动网
      《反家庭暴力法》贯彻实施以来,妇联和法院、公安、民政等多部门分工合作,织密反家暴工作联动网络。
      市中级人民法院结合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的工作要求,认真部署了全市两级法院反家庭暴力法的学习宣传活动,全面提升刑民法官反家庭暴力审判业务水平,统一两级法院审理涉家暴案件的裁判尺度,进一步明确家庭暴力的界定、规范家庭暴力的证据采信,并对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作出进一步解释。
      市公安局制定《宣城市公安局家庭暴力警情处置工作规范》,对各级公安机关要履行职责,及时受理群众对涉及家庭暴力、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的报警求助等工作进行规范。为促进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的有效运转,市公安机关采取“事前预防、事中干预、事后延伸”工作模式,将曾经有过家暴行为的当事人列为公安机关人口管理的重点,对其居住地增加走访和巡查频率。同时,要求各派出所在受理家暴警情时对症下药、妥善处理,坚持回访,及时跟进了解情况,巩固工作成果。
      市民政局设置反家暴妇女儿童庇护区,及时接收公安机关、妇联等有关部门护送来站需救助对象,同时积极对主动寻求庇护救助的受害人,办理入站登记手续,并根据性别、年龄实行分类分区救助,妥善安排食宿等临时救助服务并做好隐私保护工作。全市各级救助管理机构在日常救助工作中发现求助人员疑似遭遇家庭暴力的,及时报请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处置和干预保护,并主动联系妇联、司法、卫生等相关部门,为符合条件的受害人提供司法救助、就业援助、医疗救助、心理康复等转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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