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宣城市妇联2020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2)
更新时间:2020-03-26 16:42 作者:admin 来源:未知 阅读次数:125
3、发挥职能优势,开展依法维权实践。要注重源头维权,通过问卷调查、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及时收集整理分析妇女需求和愿望,为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和出台相关政策提供参考和依据;要强化机制维权,进一步完善并充分发挥好妇女诉求表达机制、利益协调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维护机制在推动解决妇女权益问题中的作用,鼓励各级妇联因地制宜、创造条件、整合资源,创设更多有利于妇女参与、有利于妇女维权的新机制,保障维护妇女权益工作的长效化、规范化、制度化;要用好阵地维权,加强各级各类维权阵地建设,特别是要发挥好各级法律援助中心、12338妇女维权热线、基层妇女议事点的作用,积极开展法律宣传、心理疏导、纠纷调解、法律援助等服务活动,在基层“妇女之家”及市级“巾帼示范村”中全面推广“妇女议事会”制度,为妇女维权开辟新通道,使妇联组织真正成为妇女群众的温暖之家;发挥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席会议的作用,推动公检法司以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形成会商工作机制,加大对妇女发展进程中的重难点和热点问题的关注力度,建立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诉调机制,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广大妇女群众的合法权益。
4、不断与时俱进,提升妇联干部自身能力。各级妇联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大力推进妇联干部法治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提高依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水平。深化完善妇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和机关集中学法制度,市妇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至少组织3次以上法律知识学习,机关集中学法不少于4次。加强对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员的培训。运用多种形式开展培训,通过脱产学习、岗位练兵、以会代训、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座谈会、知识竞赛、讨论交流等形式,多层次地开展各级妇联干部培训轮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