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国卫生法制宣传周”的由来
为了推动爱国卫生工作,提高社会卫生水平,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2006年6月29日,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安徽省爱国卫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06年10月1日起施行。